请问如何设立房子的永久居住权?

设立房子的永久居住权需依法进行,并非简单约定即可。分析:永久居住权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直接规定,通常居住权设有期限。根据《民法典》,居住权可通过合同或遗嘱方式设立,并需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永久居住权的表述可能引发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建议明确居住权的期限。提醒:若居住权设立过程中出现争议,或居住权无法按预期设立,表明问题较严重,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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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1.合同方式: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明确居住权的期限(虽无法设为永久,但可设定较长年限)、范围等,签订书面合同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2.遗嘱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居住权人、居住条件及期限(同样无法设为永久),遗嘱需符合法律形式要求。遗嘱生效后,居住权人可持遗嘱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3.注意,无论哪种方式,都需确保合同或遗嘱内容合法、明确,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应遵守居住权设定的条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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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设立居住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合同与房屋所有权人约定;二是通过遗嘱设立。选择方式时,需考虑设立目的、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及未来可能的变化。合同方式更灵活,但需双方达成一致;遗嘱方式则适用于房屋所有权人希望在其去世后由特定人享有居住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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